法院公告20220914

发布时间:2022-09-19 11:41:20     来源:甘肃法制报

杨天明:本院受理原告定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杨天明、李骞、孙孝宾、孙孝义、董国华、贾贵、蒋鹏程、貟震、高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1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小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安定区人民法院

张顺芳、张伟:本院受理的原告白银市白银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白银区人民法院

强玉石、强玉柱:本院受理的原告白银市白银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白银区人民法院

杨永林、周福琴:本院受理的原告白银市白银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郊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白银区人民法院

额扎:本院受理原告旦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中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3025民初11号民事判决书。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我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南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玛曲县人民法院

任磊川:本院受理的原告赵明新诉被告任磊川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综合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杨建英、郝江秀:本院受理的原告民乐县供热管理中心诉被告民乐县永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杨建英、郝江秀供用热力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1)甘0722民初335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龙天荣:本院受理的原告马海龙诉被告龙天荣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2)甘0722民初16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综合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张林花、郭有智:本院受理的何晓宁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泾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昱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