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陇南市武都金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获核准的公告
本行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近日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陇南监管分局关于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购陇南市武都金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分支机构的批复》(陇金监行许[2025]20号),同意本行收购陇南市武都金桥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受让其他股东持有的股份,并设立为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
上述收购事项已于2024年12月20日经本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由于上述事项在股东大会审议后处于筹备过程中,属于具有临时性商业秘密的行为,且须监管核准后方可实施,能否实施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及《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行暂缓披露了上述事项。
本行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完成收购事项,并做好机构、业务、系统、人员等交接工作。
特此公告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2日
甘肃静宁建筑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预重整终止招募投资人公告
2024年11月20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甘08破申3号决定书,受理甘肃静宁建筑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静建集团”)预重整申请,同时指定甘肃阿阳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2025年2月20日,平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4)甘08破申3号之二决定书,延长预重整期间三个月。临时管理人与静建集团共同于2024年12月5日至12月7日,通过报纸发布预重整债权申报、招募投资人公告。公告至今,现招募到一家投资人,并在与该投资人洽谈重整投资事宜,考虑到继续招募投资人在时间上将无法保障预重整工作的完成,经甘肃静宁建筑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破产重整领导小组决定: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终止招募投资人工作。
特此公告
甘肃阿阳律师事务所
甘肃静宁建筑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4月2日
致歉信
本人张虎(身份证号:511622********2212),由于法律意识淡薄,通过网络销售假药被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诉讼。我的行为违反我国药品管理的法律规定,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对此,我已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愿意对自己的行为赔偿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我诚恳地向社会公众道歉,承诺今后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不再发生类似违法行为。
特此致歉
致歉人:张虎
2025年4月2日
声明 中国共产党陇南市武都区委员会统战部入网公章因损坏,声明作废。
遗失 城关区西部盛轩足浴俱乐部(个体工商户)公章,编号:6201028360864,声明作废。
遗失 永靖县美途广告有限责任公司公章(编号:6229230005826),声明作废。
遗失 甘肃铜城律师事务所韩宝莹律师的律师执业证(证号:16204201711476524)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遗失 陕西泽庆矿山工程有限公司冰草湾煤业项目部公章(编号:6101970183631),声明作废。
遗失 甘肃辩听律师事务所肖磊律师职业证(证号:16209202210504504),声明作废。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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