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甘肃时代之家市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本会受理的申请人亚行贷款兰州城市交通项目办公室、兰州新城快速公交综合开发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甘肃时代之家市场发展运营有限公司之间的合同纠纷一案(兰仲字〔2024〕第111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补充证据材料和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会签收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30日,案件定于2025年5月13日(星期二)上午9:30在本会第一仲裁庭开庭,你须在开庭7日前领取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期参加庭审,将依法缺席审理。
兰州仲裁委员会
2025年2月24日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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