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声明20250210

发布时间:2025-02-10 00:29:24     来源:甘肃法治报

公 告

今有柴克安向甘肃省兰州飞天公证处申请办理提存公证,提存其按照合同约定向原兰州市煤炭工业公司西固区公司东河湾门市部(以下称受领人)支付的2024全年租金人民币贰仟陆佰(2600.00)元。审查后本处受理了该公证申请并出具了公证书。

现因申请人无法提供受领人准确的联系方式和地址,故本处特发此公告,望上述受领人的负责人看此公告后携带相关证件及时联系我处领受上述提存款。

联系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盛达广场C座12楼(甘肃省兰州飞天公证处)

联系人:王娜娜

电话:17789660772  0931-2121623


声明 陇南鲁班大宅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公章(编号:6212020067648)因损坏,声明作废。

声明 陇南市武都区财政局公章(编号:6212020013651)因磨损,声明作废。

遗失 陇南市鸿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编号:6212020031803),声明作废。


责任编辑:赵彦亮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