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俊德: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白银泰安典当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郭磊、武俊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异议人白银泰安典当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异议,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甘0402执异3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白银区人民法院
张英: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4)甘0402民初214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白银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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