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路桥第三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限期返岗工作的公告
杨长生(身份证号码:3701051980****333X)
胡晓红(身份证号码:6223011983****0562)
胡向阳(身份证号码:3201111977****3210)
田利峰(身份证号码:6204221984****7737)
李东航(身份证号码:6201021978****245X)
李 辉(身份证号码:3704041979****4096)
刘 楠(身份证号码:6228231992****0226)
以上7名人员,系甘肃路桥第三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册职工,因个人原因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制度之规定,未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而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按旷工处理。经公司研究决定,现正式通知以上7名人员,于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日内到公司人力资源部报到,返岗工作,逾期未报到视为旷工。
特此公告。
甘肃路桥第三公路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6月5日
附: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遗失陇南惠办商贸有限公司公章(编号:6212020056869),声明作废。
遗失 陇南天盛电子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020959601269,核准日期:2016年5月3日),声明作废。
遗失 岳伟存档凭证(证号:个5806),特此声明。
遗失 镇原县方山乡贾山村农村产业发展资金专业合作社(账号511010122000002861)在镇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方山信用社预留孙仕强私章,声明作废。
遗失 陇南惠办商贸有限公司公章(编号:6212020056869),声明作废。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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