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20240522

发布时间:2024-05-22 09:07:07     来源:甘肃法治报

刘成:本院受理原告刘兴伟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甘1022民初29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环县人民法院

任国文:本院受理原告王进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4)甘0722民初124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天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民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赵彦亮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