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陇南市金蜘蛛物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由陶楷变更为刘喜祥,原法人陶楷印章(编号:6212020041373)声明作废。
白银希科高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公告
2024年3月7日,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申请人白银希科高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的申请,下发(2024)甘04破申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白银希科高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依法指定甘肃仁泽律师事务所担任其破产管理人。请白银希科高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债权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管理人通讯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友好路鲲鹏台大厦9楼,甘肃仁泽律师事务所;邮编:730900;联系人:荆柏人;联系电话:13070216666,13309435635。
特此公告
白银希科高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二O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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