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20240202

发布时间:2024-02-02 16:56:48     来源:法治甘肃网

唐桢:本院受理原告李欣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104民初26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驳回原告李欣燕的诉讼请求。本案的案件受理费1774元、公告费560元,合计2334元由原告李欣燕负担。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前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西固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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