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声明20231229

发布时间:2023-12-29 11:25:05     来源:甘肃法治报

声明 金昌云货安网络货运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甘B2-20200031)即日起作废,特此声明。

声明 甘肃车集汇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入网公章(编号:6201028087189)、财务专用章(编号:6201028087190)声明作废。

声明 甘肃羽之翼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入网公章(编号:6201028082945)、财务专用章(编号:6201028082946),声明作废。


公告

(2023)甘01执保201号查封公告:

申请人上海建工五建集团有限公司与被申请人甘肃鑫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甘肃荣光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一案,本院依据(2023)甘01民初650号民事裁定书,查封被申请人甘肃鑫雁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位于荣光陇汇广场二期B塔楼、P1-P4商业、地下车库及设备(南半部分);荣光陇汇广场二期C塔楼、地下车库及设备(北半部分)。查封期限三年,自2023年12月25日至2026年12月24日止。在上述期限内,任何人不得对被查封的财产进行转移、变卖、设定权利负担或者有其他阻碍执行的行为,否则,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特此公告。

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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