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晋铭:本院受理张生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403民初1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王小瑞:本院受理的(2023)甘0402民初6856号原告王群与被告王小瑞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请你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之内前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上述法律文书,逾期不领取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答辩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限届满之日起第3个工作日上午9时(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开庭地点在本院第五法庭。届时若你未到庭参加庭审,本案将进行缺席审理。白银区人民法院
甘肃祥润达商贸有限公司、车永祥、强梅、宁县平子惠堡庆丰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巩彩霞、陈小银、惠卓宁、周翠萍、陈宏义:本院受理原告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与被告惠博、甘肃祥润达商贸有限公司、宁县平子惠堡庆丰农机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巩彩霞、陈小银、惠卓宁、周翠萍、陈宏义、车永祥、强梅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402民初49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白银区人民法院
张成海:本院受理原告宁夏锦昶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你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诉讼请求:1.要求被告偿还原告受让债权项下的全部债务,包含未还本金27766.33元和按年化14.6%计算从逾期之日起至清偿之日的全部利息,截止2023年9月4日利息为19053.26元,本息合计46819.59元;2.要求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诉讼产生的差旅费等相关费用暂计300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3.要求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诉讼产生的律师费暂计500元,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4.要求由被告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民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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