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声明20231124

发布时间:2023-11-24 10:32:57     来源:甘肃法治报

公 告

江苏建高建设有限公司:申请人高雅琼、曹凯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七劳人仲案字[2023]第442号、第445号)。本委依法受理后经直接、邮寄送达无果,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七劳人仲案字[2023]第442号、第445号)应诉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和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期满后于2024年4月23日上午10:00公开开庭审理(七劳人仲案字[2023]第442号)、2024年4月24日14:00公开开庭审理(七劳人仲案字[2023]第445号)。开庭后第7日做出裁决,做出裁决后30日内来我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兰州市七里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

公 告

甘肃国美安讯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人豆万芳、王琴、王彤、赵莉红、邓腾英、王淑琴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七劳人仲案字[2023]第488号、第489号、第490号、第491号、第492号、第493号),本委依法受理后于2023年11月13日向你单位直接送达、邮寄送达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未果,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七劳人仲案字[2023]第488号、第489号、第490号、第491号、第492号、第493号)应诉通知书、开庭通知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期满后于2024年5月31日上午10:00公开开庭审理(七劳人仲案字[2023]第488号、第489号、第490号、第491号、第492号、第493号)。开庭后第7日做出裁决,做出裁决后30日内来我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兰州市七里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11月24日


遗失 岷县鑫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公章一枚,声明作废。

声明 陇南市武都区佛崖镇燕入崖股份经济合作社公章(编号:6212020044786)声明作废。

遗失 陇南市武都区中视大风车幼儿园法人章黄金荣(编号:6212020025384)声明作废。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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