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择嘉:本院受理原告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及杨家斌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2)甘0403民初1615号案件的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范俊民:本院受理的原告孙立平与被告范俊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1002民初33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秦永升: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娅妮与被告秦永升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1002民初367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雷文宝:本院受理的原告包树平与被告雷文宝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1002民初430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西峰区人民法院
雷文宝: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存苍与被告雷文宝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1002民初435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雷文宝: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德苍与被告雷文宝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1002民初43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李斌: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紫恒与被告李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1002民初385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李光喜:本院受理的原告路社林与被告李光喜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1002民初324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李兴财:本院受理的原告庆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白金龙、白治川、王继承、李兴财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1002民初403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魏海涛:本院受理的原告白涛与被告魏海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1002民初381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魏海涛:本院受理的原告袁永臻与被告魏海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1002民初483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杨强: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正扬与被告杨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什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西峰区人民法院
朱成斌:本院受理的原告李秉科与被告朱成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什社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西峰区人民法院
付良权:本院受理的原告周上滨与被告付良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1002民初381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什社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西峰区人民法院
张耀辉:本院受理白银区翔瑞茂建材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402民初23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张耀辉:本院受理甘肃鑫频阳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402民初23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宋琛:本院受理原告白银天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白银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昱璇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