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20231018

发布时间:2023-10-18 10:34:47     来源:甘肃法治报

马达吾吉(住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潘家村科科124号):本院受理原告马拉比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2924民初9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三甲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河县人民法院

赵发寿(住甘肃省康乐县五户乡朱家村六社赵家坡12号,身份证号:622922************3034):本院受理的原告石应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2922民初145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景古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一式两份,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康乐县人民法院

马存礼(住甘肃省康乐县虎关乡三十铺村121号):本院受理的原告甘肃省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甘2922民初14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康乐县人民法院

杨宗穆:本院受理原告甘肃新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第三人白银市白银区人民路街道办事处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402民初356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高佑文、谢跃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白银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白银区人民法院

赵世香: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克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起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白银区人民法院

王秀玲、刘斌: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峪关分行申请执行王秀玲、刘斌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依法委托甘肃中瑞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你们所有位于嘉峪关市共和南路118号水岸明居118-3号商业用房进行价格评估,现已作出甘中瑞估字(2023)第2016号报告书,予以公告送达,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报告书有异议,自公告送达期满后次日起15日内,向本院申请重新评估。逾期未申请重新评估价格的,本院将依法公开拍卖。

嘉峪关市城区人民法院

解惠兰:本院受理的原告甘肃新新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诉你民事主体间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402民初3561号民事判决书。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刘得华:本院受理原告蒲登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甘0722民初2307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坝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民乐县人民法院

王雪华:本院受理原告穆芸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彭辉:本院受理原告郭金华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甘0722民初1832号,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坝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民乐县人民法院

邵东德、张晓萍:本院受理原告张掖市金盛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后的第一天下午14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六坝中心法庭宣判,逾期将依法缺席宣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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