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20230901

发布时间:2023-09-01 09:26:44     来源:甘肃法治报

甘肃华厦钻井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提小选诉你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3)甘1023民初435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悦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华池县人民法院

李玲萍:原告张纯金与被告艾巨光、李玲萍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402民初3445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刘延景、白银区玖汇信商贸有限公司:原告赵敏与被告刘延景、白银区玖汇信商贸有限公司合伙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402民初4560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评议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 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白银区人民法院

寿光茂玖享商贸有限公司、众金所(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原告窦存保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402民初4081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评议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或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白银区人民法院

周彦聪:原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市分公司诉被告周彦聪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402民初28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梁涛: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诉被告梁涛信用卡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402民初31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郑吉绪:本院受理原告马生虎与被告郑吉绪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722民初1186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六坝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刘福、刘志瑞:本院受理原告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3)甘0403民初1467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整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施有栋:本院受理原告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甘0403民初106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点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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