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20230821

发布时间:2023-08-21 10:44:30     来源:甘肃法制报

包应虎(住甘肃广河县三甲集镇水家村裴家村裴家路南33号):本院受理原告马金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2924民初3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三甲集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临夏回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广河县人民法院

马达吾吉(住甘肃省广河县城关镇潘家村科科124号):本院受理原告马拉比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7日内和1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广河县人民法院三甲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广河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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