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烨:本院受理原告白银银钧胜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参加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白银区人民法院
白廷军(住临洮县衙下集镇单家山村单下社44号):本院受理原告张学海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胭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康乐县人民法院
白廷军(住临洮县衙下集镇单家山村单下社44号):本院受理原告赵明清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胭脂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康乐县人民法院
杨文峰(住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西胜街156号)、卢华生(四川省达县平滩乡桥梁石村2组7号)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海成诉你们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康乐县人民法院
李向飞、盖小芳:本院受理原告杨文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甘1023民初846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悦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华池县人民法院
杨生智:本院受理原告张晓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3)甘1023民初984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悦乐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华池县人民法院
李永治、李文刚、雷娜、李刚、王海宝、张建云、莫海旭、李东财:本院受理原告华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23年4月14日在《甘肃法制报》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公告期满你们仍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于2023年6月26日作出(2023)甘1023民初183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华池县人民法院
韩元龙、田艳艳:本院受理原告华池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于2023年4月14日在《甘肃法制报》公告送达了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现公告期满你们仍未到庭,本院依法缺席审理。于2023年6月15日作出(2023)甘1023民初45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甘肃省庆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华池县人民法院
费彦瑛、朱兰花:本院受理原告薛正荣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722民初2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速裁团队312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孙杰、孙丽琴:本院受理原告刘文诉被告孙杰、孙丽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新天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民乐县人民法院
史鸿志:本院受理原告李延桂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722民初87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速裁团队312办公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张掖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民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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