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示
甘肃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现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进行公示,征求公众对规划实施的意见。
一、规划概况
规划名称:甘肃平凉工业园区(高新区)发展规划(2021-2035年)
规划范围:西起大岔河,东至马莲新村,北起北山根,南至南山根。总规划面积66.36平方公里。
空间结构:按照生态优先、安全可行、以人为本、集约增长的布局理念。园区形成“一心、三带、八区”的生态开敞、有机组团布局结构。
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和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登录甘肃平凉工业园区官网找到本次规划网站征求意见稿公示内容并下载附件中的征求意见稿;联系规划实施单位、环评单位查阅环评报告征求意见稿。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主要征求但不限于与规划相关的公众(周围居民、当地政府部门、专家学者等)。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有宝贵意见或建议,直接向当地生态环境局、规划实施单位、评价机构反映或采用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六、委托单位及评价机构名称、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平凉市生态环境局平凉工业园区分局
联系人:多主任 联系方式:0933-8231839
电子邮箱:549546298@qq.com
评价机构:甘肃奥辉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兰工 联系方式:18193351830
电子邮箱:272617563@qq.com
公 告
被申请人公告甘肃荣不开芯传媒文化有限公司:本委已依法受理申请人贺怡飞、张瑶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号:安劳人仲案字〔2022〕第351号、安劳人仲案字〔2022〕第352号)。在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以上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单位提交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8月21日下午14点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按缺席裁决。请于庭审后15个工作日内到本委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视为裁决书已送达。特此公告。
兰州市安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7月24日
声明 陇南通达万晟商贸有限公司公章(编号:6212020040569)、 财务专用章(编号:6212020040570)、胡轲之印(编号:6212020040572),以上三枚印章因损坏,声明作废。
遗失 天水联凯工贸有限公司公户印签卡(编号:00000912),声明作废。
声明 甘肃鑫海物流有限公司入网财务章(编号:6212020014921),声明作废。
遗失 陇南海源土特产经销中心法人赵旦印章(编号:6212020022829),声明作废。
声明 甘肃奇光电力设备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0123MA7BX23K8T)不慎遗失,声明作废。
声明 陇南鼎盛佳商贸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编号:6212020058693),声明作废。
声明 陇南鼎盛佳商贸有限公司公章(编号:6212020058692),声明作废。
声明 陇南鼎盛佳商贸有限公司发票专用章(编号:6212020058694),声明作废。
声明 陇南鼎盛佳商贸有限公司法人杨喜龙个人印章(编号:6212020058695),声明作废。
责任编辑:王昱璇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