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告20230712

发布时间:2023-07-12 10:23:51     来源:甘肃法制报

程锦忠、高守菊、程威:本院受理原告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程锦忠、高守菊、程威借款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403民初73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周彦磊:本院受理原告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被告周彦磊、王东春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3)甘0403民初972号的案件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 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相关应诉材料。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3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川区人民法院

景泰凯芙特农贸有限公司、景泰县新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白银市平川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二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二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403民初6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川区人民法院

赵彩、王生平: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银分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 0402 民初 3176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权利义务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廉政评议监督卡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或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白银区人民法院

甘肃永昕臻锦商贸有限公司、张星勇:原告王位与你们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3)甘0402民初1678号案件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书,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白银区人民法院

姚天红:本院受理原告赵海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提醒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速裁团队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民乐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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