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 康县检察院宣传费发票一张(发票代码:062002100204,发票号:06925316,金额:15000元)特此声明。
遗失 甘肃金升集团物业有限公司收费专用章(编号:6212020001993),声明作废。
声明 因法人变更为尚小锐,陇南恒舒智能工程有限公司法人章:李玮明(编号:6212020041478)声明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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