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告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林时进的申请于2021年8月10日裁定受理甘肃浙商科工贸有限公司强制清算一案,案号为(2021)甘01强清2号,并于2022年3月18日指定甘肃雷奇律师事务所为甘肃浙商科工贸有限公司清算组。甘肃浙商科工贸有限公司的债权人应自2023年6月5日前向甘肃浙商科工贸有限公司清算组(通讯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名城广场2号楼1813;邮政编码:730000;联系人:刘天宏;联系电话:17393112605)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甘肃浙商科工贸有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甘肃浙商科工贸有限公司清算组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特此公告!
浙商科工贸有限公司清算组
2023年5月8日
声明 陇南市鑫耀宏玻璃制品有限公司原法人王小爱变更为新法人赵许许,原王小爱印法人章(编号:6212020046216)声明作废。
声明 陇南市宏悦欣劳务有限公司赵月兴入网法人章,编号:6212020042234,因公司法人变更为谈康梅,原法人章声明作废。
遗失 平凉悦宾酒家(统一信用代码:91620800MA72KTEK29)营业执照正、副本,被吊销营业执照的文件,特此声明。
遗失 甘肃同谷律师事务所王京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6212201611517926,声明作废。
遗失 甘肃沁川律师事务所尹永龙律师执业证,执业证号:16204200110112140,声明作废。
遗失 甘肃勤思商贸有限公司公章(编号:6201025631059),声明作废。
遗失 景泰县新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景泰支行(2704057609200121555)预留财务专用章一枚,声明作废。
遗失 陇南林得劳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21202MA72MF870Y)公章、财务章,声明
本报4月21日7版所刊登致歉信落款“致歉人:妥红兰”更正为“致歉人:妥兰红”。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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