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30310

发布时间:2023-03-10 12:19:07     来源:法治甘肃网

公告

江苏嵘福泽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人张存全诉你单位拖欠工资一案(七劳人仲案[2022]第173号)。因疫情原因延期开庭,现开庭时间已定,本委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无果,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本委(七劳人仲案[2022]第173号)开庭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委领取,逾期视为送达。期满后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14:00公开开庭审理(七劳人仲案[2022]173号)。开庭后第7日做出裁决,做出裁决后30日内来我委领取裁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本裁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兰州市七里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公告

马岳:本会受理的申请人甘肃瑞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与你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兰仲字〔2021〕第 183 号),依法向你送达了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及《仲裁员名册》等。现向你公告送达组庭、开庭通知书,并定于2023年4月14日(星期五)上午10:00在本会第二仲裁庭开庭,如不按期参加庭审,将依法缺席审理。

兰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公告

兰州剑沱酒类经营有限公司:本委已依法受理申请人刘奎林、刘晓霆、张春兰、吴玲、骆小燕、沈林海、刘红萍、李惠玲、吴晓云、郑燕林、阎政宏、张世新、王玉新、李春桥、李延国、朱宗录、张玉霞、朱水山、唐忠全、盛召、赵宇国、李瑜、李正雄、崔腾蓉、史小蕾、史坚强、王兴权、康太月、马明元、郭维霞、王炜杰、林园与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号:安劳人仲案字〔2023〕第116-149号、第163号)。在无法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相关法律文书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领取以上法律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你单位提交答辩书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的10日内。本委定于2023年4月18日上午9点半在本委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请准时参加庭审,否则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按缺席裁决。特此公告。

兰州市安宁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公 告

牛小红:本会受理的申请人许龙与被申请人牛小红之间的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兰仲字〔2022〕第25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仲裁通知书、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选定仲裁员通知书、《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等,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我会签收上述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选定仲裁员期限、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7日、10日和15日内。并定于2023年5月13日(星期六)上午9:30在本会第三仲裁庭开庭,你须在开庭7日前领取组庭、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按期参加庭审,将依法缺席审理。

兰州仲裁委员会

2023年3月10日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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