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甘肃·甘肃法制报通讯员 李亚军
司法责任制改革以来,通渭县人民法院创新探索“3+4+2”审判管理制度体系,持续健全审判权运行监督新机制,推动审判质效得到新提升。案件发改率、服判息诉率、结案率、审理执行期限等重要指标全面优化,一站式建设指标稳居全省法院前列。
推行三项质效管理制度。对复杂疑难的法律适用问题,通过“双向反馈”机制,畅通一、二审法律分歧协调渠道,统一法律认识,提高司法水平。实行关联案件和类似案件“强制检索”制度,积极预防并系统治理虚假诉讼、职业放贷、非法集资等行为,统一司法裁判尺度和标准。建立“两函一书”制度,常态化向纪委监委、公安机关函送线索,向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发出司法建议,落实以案促改。
健全四项审判监督机制。推行专业法官月例会制度,传达学习最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分析研判疑难复杂和发改案件,及时纠错纠偏。制定《“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立足基层法院实际,细化“四类案件”范围及监督管理的原则、程序,靠实司法管理和监督职责。推行院长、分管院长调阅点评裁判文书制度,加强文书质量管理,倒逼审判质量提升。将生效裁判文书定期抄送县检察院,实行开门监督,强化监督实效。
建立两项责任落实机制。制定《院庭长、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权力清单》等三项清单,并按月述职督办,构建层层抓落实、层层负责任的“清单式”管理体系。建立针对案件管理问题发送“提示函”、司法作风问题发送“督办函”的“双函督办”落实制度,提示和督办后工作改进情况直接挂钩干警职级晋升和年终绩效考核,激发工作内生动力。
责任编辑:王昱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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