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临洮县人民法院在疫情防控期间成功执行一笔赔偿款。2020年12月,钢筋工王某在临洮某工程工作中意外受伤。经过治疗王某虽康复出院,但造成八级伤残,这对王某后续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工程承包方中建某公司、分包方甘肃某劳务公司、甘肃某建筑责任公司等几方当事人相互推诿,不愿承担赔偿责任。无奈之下,王某遂到临洮县法院起诉。经审理,法院支持了王某的部分诉求,判令几方当事人赔偿王某各项损失近14万元。执行阶段,临洮县法院执行干警通过网络查控了上述当事人的账户,扣划部分资金,但与赔偿金额还有差距。为此,执行干警联系到工程的承包方,积极运用“云上法庭”与当事人在线沟通,并向其释法说明,督促各方当事人承担各自责任。最终,各方当事人主动缴纳剩余执行款13.8万余元。(宁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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