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帮工起纠纷 法理互融续亲情

发布时间:2025-09-30 11:48:21     来源:法治甘肃网

“亲兄弟明算账,可账算清了,亲情不能淡了……”近日,在渭源县人民法院的一调解室里,赵某甲握着哥哥赵某乙的手,感慨万千。这对曾因帮工受伤险些反目的亲兄弟,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不仅达成了赔偿协议,更修复了濒临破裂的亲情。

 义务帮工意外受伤 兄弟反目对簿公堂

 202410月,赵某乙应弟弟赵某甲的邀请,无偿帮忙装修房屋。然而,在帮工过程中,因赵某甲提供的合梯缺乏安全防护措施,赵某乙不慎从高架坠落,造成右侧髂骨骨折、右股骨大转子线性骨折,住院治疗20天。受伤后,赵某乙因卧床休息无法劳作,家庭经济压力陡增。因正值秋收季节,妻子一人干活,从开始的抱怨农活到后面指责弟弟的不仁。她认为弟弟赵某甲应承担全部责任,多次协商赔偿事宜未果,遂诉至渭源县人民法院,要求赵某甲支付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80360元。赵某甲则辩称,哥哥受伤后自己一直悉心照料,支付了大部分医疗费,因为自己也种庄稼没有及时帮助哥嫂,引起哥嫂不满。并且自己目前正在供两个孩子上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希望能分期赔偿,双方因此产生激烈争执,原本亲密的兄弟情也出现了裂痕。

 法理情理两相融 化解纠纷促和谐

案件承办过程中,办案法官了解到原、被告系亲兄弟,若简单一判了之,虽能解决赔偿问题,但极可能让兄弟俩彻底撕破脸,影响家族和睦。于是,办案法官决定以“修复亲情”为突破口,采用背对背、面对面相结合的调解方式,法理和情理双管齐下进行调解。法官首先向赵某甲释明法律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赵某甲作为被帮工人,未提供安全的帮工环境,理应承担赔偿责任。同时,法官又向赵某乙耐心劝说:“你们是亲兄弟,血浓于水,弟弟也不是故意的,他在你住院期间也尽了照顾义务,大家要把亲情放在第一位……”

 达成和解协议 亲情在司法调解中延续

 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兄弟俩的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赵某甲赔偿赵某乙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38000元,其中10000元当庭给付,剩余28000元双方约定20251230日之前付清。拿到调解书的那一刻,赵某乙主动对赵某甲说:“弟弟,这事过去了,咱们还是好兄弟。”赵某甲也红了眼眶:“哥哥,对不起,让你受苦了,以后我们还是一家人……”

 这场纠纷的圆满化解,是渭源法院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缩影。近年来,渭源法院在处理民商事案件,尤其是家事类纠纷中,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不断拓宽调解思路,注重以法为基、以情为桥,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缓和家庭矛盾,护航家庭和谐,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常月贵)

责任编辑:孟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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