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渭法院义岗法庭:倾力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5-09-03 17:56:18     来源:法治甘肃网

近日,通渭县义岗人民法庭以“调解优先、实质化解”为原则,成功调处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原告郭某受雇于被告安某从事钢筋加工作业时,因机器突发故障,右手食指被压断。事发后,郭某紧急就医,安某仅支付部分医疗费,剩余费用及相关损失赔偿却迟迟未兑现。伤愈后,郭某自行委托鉴定,结果显示其伤情构成十级伤残。多次与安某及工程发包方、承建公司协商赔偿事宜均无果后,郭某无奈将三方诉至义岗法庭,诉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经研判认为,常规诉讼程序耗时长、成本高,不利于纠纷快速化解,遂决定将调解端口前移,却面临三重阻碍:一是发包方与承建公司联系方式变更、营业地址远在外地,法律文书送达困难;二是郭某家庭经济困难,急需赔偿款进行后续治疗,时间十分紧迫;三是各方对赔偿金额、责任比例争议较大,且被告方不认可郭某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调解陷入停滞。

为推进调解,承办法官一方面通过多方查询、实地走访,最终完成法律文书送达;另一方面,围绕“伤残鉴定效力”与“赔偿标准”两大争议焦点,向各方细致释明法律规定,引导理性划分责任。法官明确告知,单方委托鉴定并非无效,若被告对结果存疑可申请重新鉴定,但需自行承担相应风险,同时结合类似案例类比说明,逐步打消被告顾虑。最终,在承办法官融情于法的沟通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郭某自愿撤回起诉。

此次调解是义岗法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今后,法庭将持续发挥基层解纷前沿作用,以高效司法服务为基层社会治理保驾护航。(武玫)

责任编辑:孟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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