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赠财产 法院判返还

发布时间:2025-08-18 16:14:49     来源:法治甘肃网

近日,通渭县人民法院马营法庭审结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财产纠纷案件,认定丈夫向“第三者”的财产赠与行为无效,判决受赠方返还相关款项。

据悉,顾先生与章女士婚后多年,章女士于2024年7月发现丈夫一年内多次向曹某某转账,含“520”“1314”等特殊含义款项累计超12万元。章女士要求曹某某返还遭拒后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曹某某返还7万元。然而,2025年5月,章女士发现顾先生与曹某某仍有大额往来,顾先生在首次调解后,再次向曹某某转账3.9万余元。章女士遂再次起诉。

法院审理认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为共同所有,顾先生未经配偶同意擅自赠与,侵犯了章女士合法权益,且其与曹某某的不正当关系及相关赠与,违背婚姻忠实义务和公序良俗,当属无效。最终判决曹某某返还后续3.9万余元。

此案警示,婚外情中财产赠与不受法律保护,“第三者”据此获利终将返还,公民应恪守婚姻道德与法律底线。(丁秀娟)

责任编辑:孟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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