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渭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校园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以温情司法化解矛盾,既保障了未成年人权益,又修复了同学关系。
据悉,某学校五年级学生党某与六年级学生张某课间玩耍时发生碰撞,党某摔倒致骨折。双方家长就赔偿事宜协商未果,党某家长遂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承办法官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秉持“利益最大化”原则,决定优先调解。法官多次与学校沟通,结合事发经过厘清责任:双方均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张某监护人需承担侵权责任;学校已尽教育管理职责,无过错不担责。调解中,法官采用“背对背”与“面对面”结合方式,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家长理性看待纠纷。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张某家长当庭支付赔偿款,两家人握手言和。
此次调解既高效解决了赔偿问题,又避免了矛盾激化对孩子造成心理影响,彰显了柔性司法在涉未成年人案件中的积极作用。(张轩)
责任编辑:孟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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