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庄浪县人民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指示精神,坚持公正执法,认真履职尽责,依法妥善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不断优化接访服务、持续提升信访法治化水平,全力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庄浪县检察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塑造有特色、有亮点、有温度的控申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时限受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对群众信访均做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结果或进展答复,7日内回复率和3个月到期答复率均达到100%。
庄浪县检察院严格落实“检察长接待日”制度,以“谁办案、谁负责”为抓手,建立健全涉法涉诉信访办案责任制,靠实办案检察官矛盾化解主体责任。坚持“应听证尽听证”的工作原则,面对面听取信访群众的意见,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当事人把事说清,检察官把法讲透、把理讲明,听证员把专业问题说清,明晰是非曲直。通过充分释法说理,真正实现息诉罢访。
庄浪县检察院主动将符合条件的案件导入司法救助程序,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小事,将当事人的急难愁盼放在心上,以司法救助“小切口”做好检察为民办实事“大文章”,推动社会纠纷矛盾化解,持续传递司法温暖。 (李海峰)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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