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天水市秦州区人民法院成功化解一起长达六年的劳务合同纠纷。
据了解,2018年,赵某受雇于王某从事建筑外墙施工工作,双方约定劳务报酬共计2.6万元。工程结束后,王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款项,赵某多次催讨未果,遂于2024年12月向法院提起诉讼。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本案事实清楚且标的额较小,于是便组织双方调解。调解中,法官向王某释明法律规定,指出拖欠劳务报酬的法律后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王某一次性支付赵某劳务费2.6万元,赵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调解协议签署后,王某在法院当场转账付清了全部款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汪龙)
责任编辑:赵彦亮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