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魏好勇)近日,民乐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干警到民乐县人民法院观摩一起受贿罪案件,该院副检察长作为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
为确保庭审高效推进,公诉人充分运用庭前会议制度,解决了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梳理争议焦点,明确庭审方案。精心制作“三纲一书”,确保庭审指控“零失误”。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开展讯问,条理清晰、逻辑严密,根据案件特殊情况,从犯罪构成要件进行体系化举证。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就事实认定、法律适用、量刑情节发表公诉意见,并针对性地开展了法庭教育,剖析被告人走上腐败道路的根本原因。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庭审取得了良好的警示效果。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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