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西县人民法院以公开开庭为契机,组织县住建局、巩昌镇人民政府等单位工作人员和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50余人旁听了汪某某故意伤害一案的庭审。
庭审中,合议庭严谨有序掌握整个庭审节奏,围绕案件事实、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环节展开审理,法庭引导控辩双方围绕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等开展举证、质证、认证和辩论,并对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及量刑情节等方面发表公诉意见和辩护意见。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在法庭教育环节深入浅出地以案释法,向旁听者们讲解了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因一时冲动或双方矛盾纠纷触犯法律,不仅面临刑事处罚,还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将庭审现场变为法治教育的“实践课堂”。 (陇西法院)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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