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护航新学期学生健康成长,近日,泾川县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教育局、县烟草局等单位对飞云中学及其周边环境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以净化校园周边文化、食品和治安环境,护航学生安全。检查组深入学校内部,对教室、活动室、户外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关注楼梯护栏、门窗防护、监控设备运行情况,对老旧设施提出加固或更换建议,确保学生活动空间安全可靠;查看了教学楼、食堂、宿舍等场所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是否过期、消火栓能否正常使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等以及学校食堂,检查食品原材料采购、食品加工制作过程、餐具清洗消毒等是否规范。
在校园周边环境方面检查中,检查组针对学校周边的书店、小食店、文化办公用品店等经营场所进行检查,重点检查食、药品店铺营业执照是否具备、是否销售“三无”食品、过期食品,是否存在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等;餐饮店食品采购、储存加工过程是否规范,加工环境是否卫生等;对校园周边流动摊贩的管理,是否规范经营、秩序井然等。
此次联合检查旨在强化经营者的法律观念,推动其合法、诚信经营,主动肩负起保护未成年人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社会责任,进一步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下一步,泾川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持续深化校园周边环境行为,切实保障校园周边环境安全有序,营造适合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责任编辑:赵彦亮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