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昌法院八一法庭执结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

发布时间:2025-03-08 03:42:22     来源:甘肃法治报

本报讯(新甘肃·甘肃法治报通讯员 屈渊文)近日,永昌县人民法院八一法庭顺利执结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被执行人柴某的态度从拒不履行到主动履行,背后的转变引人关注。

2022年至2024年,柴某租赁郑某位于永昌县河西镇某小区的门店经营餐饮,因经营不善,2024年年中店面停业。此后,柴某既未支付剩余租赁费,也未腾退房屋。郑某起诉后,双方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约定了租赁费给付及房屋腾退相关事宜。然而,履行期限届满,柴某以经济困难、人在外地等理由推诿拒不履行义务,郑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调查发现,柴某因刑事案件被判处缓刑,正接受社区矫正。执行干警与社区矫正部门沟通后,再次联系柴某,释法说理并告知其不履行义务将被视为违反缓刑监管规定,法院将采取拘留措施并向社区矫正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意识到后果的严重性,柴某表示无力一次性履行,愿分期履行,与申请人达成以物抵债协议,对剩余款项作出还款保证,同时完成房屋腾退。

责任编辑:赵彦亮

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法治甘肃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相关作品刊发之日起30日内进行。

法治甘肃网对外版权工作统一由甘肃媒体版权保护中心(甘肃云数字媒体版权保护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受理,联系电话:0931-81597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