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紧扣服务全省高质量发展主题,聚焦“加强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主线,锚定“进入全国第一方阵”目标,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作用,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更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为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深入推进主动创稳
守护一方安宁
“在贵院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我局与检察机关联合开展平安寄递行动,主动创安、主动创稳,共同推动平安寄递行动在广大基层落地生根。”2024年1月,甘肃省邮政管理局向省检察院发来感谢信,对检察机关在推动平安寄递行动中的工作成效表示肯定和感谢。
这是甘肃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主动创稳工作的一个缩影。2024年,省检察院积极组织开展“寄递安全综合治理专项检察监督行动”,持续加强与邮政管理、公安、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助力平安寄递建设取得良好成效,推动主动创稳走深走实。
全省检察机关始终把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放在首位,围绕实现政治更安全、社会更安定、人民更安宁的工作目标,深入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推动主动创稳提质增效,取得明显成效。
省检察院依法惩治危害生产安全犯罪,严格落实重大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对重大安全生产案件挂牌督办、加强指导;推动各地检察机关积极参与事故调查,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准确把握案件起诉标准,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批捕危害安全生产类案件12件18人,受理起诉218件391人。
2024年7月,省检察院制定印发《关于在检察履职中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预防化解的实施意见》,以27条具体举措将检察履职融入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排查预警、多元化解工作机制,把预防化解矛盾、修复社会关系、保护公共利益融入履职办案全过程,确保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扎实推进“检护民生”
增进民生福祉
2024年3月,玉门市检察院通过走访调查发现,辖区部分医院、商场等人员活动密集场所的自动售货机存在未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问题。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明,日常监管缺失,既侵害了消费者知情权,也存在一定的食品安全隐患。玉门市检察院遂对自动售货机监管不到位案件线索开展专项调查。随后,监管部门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对30余台自动售货机进行全面“体检”,督促经营主体依法公示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相关信息,让广大消费者安心购买、放心消费。
为人民司法、让人民满意是一切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积极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全面履行各项检察职能,在协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做好社会保险领域检察监督、维护食品药品安全和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等方面积极“亮剑”,加力提升“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绩实效。全省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民生案件1.2万余件,扎实推进“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守护老百姓‘舌尖上的安全’”省级法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守护群众生命健康,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假药劣药犯罪527人,同比上升26.1%;立办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649件,同比上升29.8%。
与此同时,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监督办案为抓手,立足省情实际,聚焦金融、社保、环保、网络等民生领域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监督。
——加强对虚构借款、非持牌机构违规开展金融业务等虚假诉讼的预防和惩戒,下发实施方案和办案指引,各地检察机关会同法院、公安等会签协作机制,协同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监督纠正168件,起诉虚假诉讼犯罪12人。
——加大社会保险领域办案力度,针对违规向离世或退休人员发放养老金等问题,立办公益诉讼案件266件,制发检察建议219件。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围绕黄河流域、祁连山自然保护区等保护重点,立办相关案件2509件;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702人。
——积极参与网络空间依法治理,起诉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犯罪4956人,同比下降24.7%。办理快递配送、平台经济等灵活就业、新就业群体涉劳动权益检察监督案件43件,促进解决工伤认定、社保缴纳等问题。
“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守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支持权益受损但无力起诉的特定群体提起民事诉讼1540件。积极参与欠薪治理,帮助667名农民工追回欠薪1412万元。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144人,督促对81名未履行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义务的人员予以追责。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聚焦因案致贫返贫的原建档立卡贫困户、脱贫不稳定户等重点群体,向598名生活困难受害人发放司法救助金1039.8万元。深入推进“结对帮扶·爱心甘肃”工程,做好扶孤、助残、济困等结对关爱工作,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61件。
提升“检察护企”成效
护航企业发展
法治是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统筹推进严厉打击犯罪、强化法律监督、准确把握界限、依法综合履职等任务措施,努力创造稳定、透明、规范、可预期的法治环境,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加强涉企案件刑事检察监督,依法惩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起诉2493人,同比上升23.2%。加强涉企案件民事检察监督,聚焦民间借贷、买卖合同等监督重点,提出监督意见81件,法院改判率达91.2%。同时,加强涉企案件行政检察监督,办理涉企行政检察监督案件337件,提出检察建议147件,为国家和企业挽回损失934.7万元。加强涉企公益诉讼监督,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8件,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营造良好市场环境。
企有所需,检有所应。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强对涉企虚假诉讼案件的监督,重点关注借贷、理赔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推进虚假诉讼专项整治,依法监督涉企虚假诉讼案件50件,其中提出抗诉5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1件,维护企业经营发展的诚信环境。同时,依法惩治危害经济发展的重大犯罪,坚决打击破坏公平竞争的黑恶犯罪、妨害企业发展的职务犯罪和利用“空壳公司”实施的重大犯罪,依法批捕462人,起诉1291人。坚持把追赃挽损贯穿办案始终,最大限度挽回企业损失3.2亿余元。加大行政生效判决监督力度,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产权保护、社会信用、监管执法等涉企行政法律监督重点,向法院提出检察建议27件,同比上升80%,助力营造公平公正的司法环境。深化知识产权检察综合履职,依法起诉知识产权犯罪175人,同比上升92.3%。针对侵害农产品品牌公共利益保护问题,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检察建议,助力特色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保护。
全省检察机关持续优化“12309平台”,便利企业诉讼,建立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全面落实涉企问题线索常态化筛查制度,收集问题474件,通过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异地交办、提级办理,办结420件,努力为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
为优化涉企案件办理程序,减少企业“诉累”,全省检察机关还针对涉企案件管辖争议较多、办案效率较低、涉案财产处置难等问题,优化案件受理流程,依法适用速裁、简易程序办理284件。
同时,稳步推进“内部腐败”系统治理,加大惩治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挪用企业财产犯罪,起诉113人,通过以案释法、警示教育等形式,促进企业提升治理能力。
全面落实“八号检察建议”促进安全生产,加强危化品、矿山、油田等重点领域的风险源头防控,提出防范安全隐患检察建议100份,采纳率达96%,推动实现常治长效。
构建协同保护格局
守护历史文脉
文物承载灿烂文明,传承历史文化,维系民族精神。我省文物资源富集,历史文化积淀深厚。近年来,我省检察机关紧扣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实际,着力构建行政与检察同发力、同推进、同尽责的协同保护文物新格局,为文物保护法治建设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持续开展打击防范文物犯罪专项工作,起诉盗掘古遗址、倒卖文物等犯罪70人,办理文物和文化遗产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41件。
2024年1月,省检察院、省文物局联合部署全省长城保护公益行动,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10件;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全省文物领域检察监督工作的通知》,重点着眼长城保护,赴兰州、武威、张掖等地实地督导,实现了打击文物犯罪和保护文物并重。
2023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扎实开展“红色文物保护专项活动”“烈士纪念设施管理保护专项行动”,共摸排该领域案件线索38件,立案办理31件,发出检察建议29件,推动修缮维护长征纪念设施和革命文物21处。
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围绕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等方面开展公益诉讼专项监督,针对城乡历史建筑、传统民俗文化保护、传承不力等问题,以诉前检察建议方式督促行政职能部门提高保护意识,积极采取行动并完成整改,加强文化遗产司法保护,以法治力量守护中华文脉,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凝聚了更多共识、贡献了检察力量。
做优做强生态检察
不负绿水青山
为更好服务美丽甘肃建设,2024年,全省检察机关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主线,坚持“稳数量、提质量、重规范、求实效”,切实推动以“可诉性”提升公益诉讼检察办案精准性和规范性,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中心大局,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围绕“一带一路”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乡村振兴等重大战略,强化履职自觉,部署开展“守护母亲河基层行”黄河保护公益诉讼检察专项行动,立案办理相关案件2509件。联合省农业农村厅开展“检行合力共助乡村振兴”专项活动,开展“治理农业面源污染”“撂荒地整治”“高标准农田公益诉讼保护”等涉农公益诉讼工作,服务保障乡村振兴。联合四川、陕西、青海省检察机关出台专门意见、建立协作机制,协同加强大熊猫、祁连山国家公园司法保护;与省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联合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与检察公益诉讼衔接机制,督促追偿生态修复资金2.7亿元。
过去一年,全省检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将生态环境保护融入检察工作各环节,做实公益诉讼检察民生实事,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4566件,发出检察建议3395件,提起公益诉讼379件,督促清理河道100余公里,督促治理被污染毁损的耕地、林地等7000余亩,督促保护、收回国家所有财产和权益价值5400余万元,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1.06亿元,诉请侵权人承担公益侵权责任5300万余元,积极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大局,努力为生态文明建设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何明霞)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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