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代办”公租房为由实施诈骗男子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4-12-16 00:56:17     来源:甘肃法治报

近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对一起涉嫌诈骗罪提起公诉,张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十一个月,并处罚金,责令被害人退赔非法所得。

2021年以来,张某某声称可以通过找关系“帮助”别人获得公租房来实施诈骗。被害人对张某某的“能力”深信不疑,不光自己向张某某交了钱,还向自己的亲朋好友介绍,总计有十余名被害人上当受骗,涉案金额二十余万元。

今年10月,金塔县检察院受理该案,经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张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遂对张某某以涉嫌诈骗向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杨晓虹)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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