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检察院出台“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4-12-11 02:21:56     来源:甘肃法治报

近日,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专门研究出台《嘉峪关市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为规范检察干警“八小时外”的行为提供“工作标尺”“操作指南”。《办法》明确,“八小时外”监督管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注重日常、抓好经常;从严监督、惩教结合原则。用好检察干警个人报告制度,不断加强自我监督;用好谈心谈话制度,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用好廉政家访制度,发挥家庭助廉作用,筑牢家庭廉政防线;用好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内部监督,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纪律和制度的刚性约束。(郜晓燕)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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