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成县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严格执行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规定,推动涉案财物管理的规范化、精细化。
该院进一步明确了办案部门、案管部门、计财部门、检务督察部门职责,细化了监管流程,靠实了监管责任,切实把好涉案财物“入口关”。由案管部门专人负责保管涉案财物,做好涉案财物编码、存放、登记工作,为案件涉案财物全程监管开好头;实行“一案一登记,一案一存档,一案一更新”;制定内部规定,严格实行涉案财物闭环管理;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实时进行流程监控、备案,对今年已办结28件案件的151件涉案物品进行清理、清查,涉案物品均已按流程移送法院,有力保障和服务了检察办案。 (马春蕾)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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