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金塔县人民检察院主动作为,激活行刑反向衔接内生动力,实现刑事处罚和行政处罚双向衔接,有效推动检察监督工作提质增效。
畅通内部渠道,做好检察融合。金塔县检察院通过与刑检部门、案管部门结合各自职责协商研究,融合“刑事检察+行政检察”检察官履职优势,形成监督合力;广泛凝聚共识,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公安、市场监管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主动与行政执法部门沟通,充分听取专业意见,确保行政执法尺度统一;严格规范执法,提高工作质效。依照规定时限和程序要求,规范案件线索移送、受理、审查、反馈等各个环节,把好案件办理程序关,扎实做好不起诉案件后半篇文章。(殷涛 裴晓雯)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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