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全面落实《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员会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确保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机制实质化运行。
玉门市检察院坚持线索双向移送工作机制,对市委政法委交办的贺某某、孔某某等6件信访事项实行案件化办理,同时在履职过程中发现2条涉恶线索,并及时向市委政法委移送。该院增派业务骨干加入政法委执法监督专家库,主动参加各级政法委组织的政法单位联合专项监督3次,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活动2次,评查案件50余件;对新市区司法所等15个乡镇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联合检查,提出监督意见14份。 (孙雅娇)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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