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与酒泉市公安局、肃州公安分局联合召开危险作业案件办理研讨会,规范案件办理法律适用标准,进一步找准和解决“危险作业罪”案件办理症结和难点。
会上,检察官与办案民警围绕“危险作业罪”在执法司法中应该掌握的证据标准和入罪条件进行了讨论,并在案件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证据审查方面达成了一致意见。下一步,肃州区检察院将继续深入推进“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始终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联合公安机关全链条打击大型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等易肇事肇祸违法犯罪行为,全力消除易肇事肇祸安全风险,筑牢人民群众交通安全“防护墙”,为广大群众创造平安、畅通的出行环境。 (张彩霞)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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