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法学视角下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融合研究

发布时间:2024-10-18 03:06:17     来源:甘肃法治报

□ 李泠楠

敦煌法学文化的传承与弘扬集中展示了中华法系和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的有益价值,敦煌法学作为法史学的一个局部,有其特殊的历史价值。从敦煌出土的大量法律文书内容就可以看出,敦煌“风俗儒宗,礼法互补,综合为治”的古代法治智慧。同时,敦煌在古代不仅为多民族文化交汇地,也是农耕、游牧、工商甚至绿洲文化的交汇地,如此独一无二的地域文化造就了敦煌法学的特殊地位,也为研究中国传统法律文化提供了独特视角。

一、法治建设中传统法律思想与现代治理理念融合的挑战

中国古代是礼法并存的社会规范模式,提倡“儒内法外”与“德主刑辅”的治理方式,并在漫长的历史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追求无讼、以讼为耻的传统思想,这与如今鼓励倡导通过法律途径甚至诉讼维护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大相径庭,也与提倡诉讼维权,保护主体权益,维持公平正义和社会秩序的思想大不相同。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受到了儒家文化中“温良恭俭让”等思想的影响,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儒家文化更加关注社会整体和谐度,以德治理优先,以法律处置占据次要地位。另一方面,还与中国古代司法资源有限有关,以小农经济和熟人社会为主的封建社会,人口流动性较差,家族观念与宗族观念较重,家族管理与宗族规范成为了司法资源匮乏的一种补充,这些客观因素在一定程度上导致息诉厌讼思想逐步形成。

二、敦煌法学视角下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需求的契合点

敦煌法学是敦煌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它的主要研究对象是契约文书等敦煌法律文献,这些宝贵的史料记载了古代人在日常的民事交往中创制和依循的规则,其中著名的五契四书就是最直观的体现。借贷契、买卖契、租佃契、雇工契和养男立嗣契被称为“五契”,其中以买卖契居多,标的物种类繁多,不仅有动产契还有不动产契等。“四书”包含放妻书、放良书、分家析产书和析产遗嘱书。这些契约文书中所体现的“民间细故”不仅是主体间生产生活的规范凝结,也是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精神的契合点,更是稳定家国秩序的根基所在。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民本思想及其文化形式不仅是中华法治文明的核心要义,也是历代治国理政智慧的结晶。历史上“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论述,深刻揭示了民众对于国家稳定与发展的决定性作用。在儒家文化体系中,“民贵君轻”更是其核心理念之一,这与当代社会倡导的“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谋而合,共同凸显了“民”在国家治理中的核心地位与深远价值。论及民本思想在法律框架内的具体实践,其精髓在于对民众权利的尊重与生命价值的珍视。譬如,西周时期便已确立“明德慎刑”的法治理念,强调道德教化之于刑罚施行之前,倡导审慎量刑,宽以待民,避免滥施刑罚于无辜,这一思想不仅直接引领了西周法律制度的构建与法制特色的演进,更深深植根于华夏传统政治智慧之中,成为后世历朝历代政治法律实践的典范与追求。时至西汉,民众进一步被视为法治建设的根本动力与坚实基石,这一观念与现代强调人民主体地位不可动摇的法治精神高度契合。同时在现代立法实践中,也秉持着公开透明、民主参与的原则,确保民众意志能够有效转化为国家意志,实现法律的人民性。

三、敦煌法学视角下传统法律文化在现代社会中的传承与启示

通过分析中国传统法律文化与现代法治理念异同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中国传统法律观念中蕴含的法治智慧对当代法治体系的构建与完善具有不容忽视的启示价值。黄宗智先生的洞见尤为深刻:“中国法律的未来,应巧妙融合自身悠久的古代传统与近现代变革的精髓。”因此,我们应积极提炼并传承我国传统法律文化中的精华部分,不断探索其与当代法律精神的有效“融合点”,将传统法律文化视为滋养现代法律精神的重要源泉,通过与现代法治理念的契合,加速推动当代法治建设的步伐,确保法律体系的不断完善与时代发展同频共振。

我国现代法律中蕴含的某些法治精神与传统法律文化融会贯通,敦煌法学作为中华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特的法律文化和制度,为现代法治社会提供了宝贵的历史借鉴。敦煌法学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古代中国的法治实践,为现代法治建设提供历史智慧。

(一)继承与传承法治智慧

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国古代法治蕴含着十分丰富的智慧和资源,中华法系在世界几大法系中独树一帜。”“中华法系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有很多优秀的思想和理念值得我们传承”。优秀法治文化是司法认同的基础,不仅是对历史上优秀治国理政经验的继承,也是对本土法治文化与民族精神的肯定。脱离传统法治文化根基,司法制度就会因为缺乏赖以支撑的社会、文化和思想基础而成为无根之木、无源之水。通过了解古代中国的法治实践和法律文化,有助于现代人的法治思维培养,人们可以更加深入地理解法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全社会的法治素养,从而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通过借鉴敦煌法学的优秀传统和法律实践,我们可以更好地应对现代社会面临的各种挑战和问题,提高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

在敦煌文书中学者发现了一个案例——寡妇阿龙地产诉讼案。后晋开运二年(公元945年),寡妇阿龙因土地被他人侵占而提起诉讼。敦煌节度使曹元忠亲自审理此案,阿龙提交诉状要求归还被侵占的22亩土地。敦煌节度使在5天内作出判决,该案以法律文书的形式被详细记录。该文书不仅记录了案件的具体过程,也反映了当时敦煌地区的法律制度、法律条文以及司法实践的具体情况,成为敦煌法学研究的重要案例。此案反映了敦煌地区法律实践的具体情况,即民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纠纷,且地方政府能够迅速、公正地处理案件。通过阿龙的诉讼行为,可以窥见敦煌地区民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精神,以及敦煌社会对女性权益一定程度的尊重和保护。

(二)推动法治实践与创新

敦煌法律文献中记载了大量司法案例和审判程序,这些案例和程序可以为现代司法实践提供丰富的参考和启示,通过研究敦煌法学,我们可以深入了解古代中国的司法实践,为现代司法改革和司法公正提供有益借鉴。同时,敦煌法学的研究不仅有助于我们挖掘古代中国的法治智慧,还可以推动现代法治创新。通过借鉴敦煌法学的优秀传统和法律实践,我们可以在现代法治建设中探索新的法律理念、制度和机制,为法治社会的创新与发展提供动力。历史中敦煌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得该地区贸易发达,与西域各国经济往来密切,在此过程中“意思自治”在民事活动中占据主导地位,在古代传统法律文化中有“重刑轻民”的倾向,对刑律的规范以及程序较为完备,然而敦煌法学中对民事甚至经济法律关系以及法律调解具有创新性和独特性,为我们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

(三)法律文化的弘扬与传播

敦煌法学作为中华法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独特的法律文化对于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具有重要意义。通过研究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中华法系的历史渊源和文化内涵,为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作出贡献。敦煌地区历史上是丝绸之路的重要节点,与周边国家和地区有着密切的法律文化交流。敦煌法学的研究有助于我们加强与国外法律文化的交流与合作,推动法律文化的国际传播与交流。同时,敦煌地区历史上是多民族、多文化的交汇点,使得敦煌法学也呈现出多元性、多样性和丰富性的特点。这种多元文化的融合与借鉴,为现代法治社会提供了开放包容的法治理念,促进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法律交流与多元文化的融合与借鉴。

综上所述,敦煌法学对现代法治社会的意义在于提供历史借鉴与启示,推动法治实践与创新,弘扬与传播法律文化以及提升社会综合治理能力,这些意义不仅有助于我们更好地理解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还可以为现代法治建设和社会进步提供有力支持。

(作者单位:酒泉市肃州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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