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山县检察院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

发布时间:2024-10-14 01:42:04     来源:甘肃法治报

10月10日,武山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郭某某盗窃罪一案,在武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武山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虎胜以国家公诉人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

审查起诉阶段,贾虎胜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全面审查了案件的全部在案证据,并就侦查行为不规范问题,制发了《侦查活动监督通知书》,完善了证据链。全面掌握案件事实、证据后,依法提出了量刑建议,郭某某在辩护人的见证下,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庭审过程中,贾虎胜依法宣读了起诉书,发表了公诉意见,并针对辩护人辩护意见中的重点问题进行了答辩。下一步,武山县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关键少数”作用,着力提升履职能力和办案质效,更加有力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  (陈璠)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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