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守护“安全行”

发布时间:2024-10-09 02:45:00     来源:甘肃法治报

为深入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近期,临潭县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职责中发现,临潭县羊永镇羊永村至白土、太平村村道与G316线接合处500m附近路段路面损坏严重。该路段有多处深浅不一的坑洼,且有10余处窨井盖存在不同程度的松动、塌陷、缺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机动车、电动车及行人出行安全,且已造成多辆电动车在该路段不同程度受损、行人受伤,严重侵害了当地群众的出行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

经调查核实发现,该路段虽是村道,但系该乡镇的重要交通干道,车流量较大,安全隐患问题严重。为保障群众安全出行,4月26日,临潭县检察院以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立案,随后向相关行政单位发出以修复破损道路为主要内容的检察建议书。相关单位收到检察建议书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查勘,向县政府进行专题汇报。县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会商制定修复方案,并安排专项修复资金,于6月初修复整改完毕。9月10日,该院进行了整改情况“回头看”实地调查走访,该路段现已完成填补维护、道路硬化,安全隐患已消除。

群众出行安全无小事,安全防范责任重于山,今后,临潭县检察院将继续围绕最高检“检护民生”专项行动部署,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于绍栋 魏驰明)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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