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卓尼县人民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人民检察院密切协作,对索某故意伤害案被害人母亲金某某开展跨区域联动司法救助。据了解,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检察院在办理索某故意伤害案过程中发现,该案被害人周某某已死亡,其赡养人常年在甘肃省卓尼县居住,便和卓尼县检察院取得联系,请求对周某某的母亲金某某开展联动司法救助。卓尼县检察院迅速派员到被害人家中进行走访了解,得知周某某的母亲金某某属孤寡老人,体弱多病,无劳动能力,生活靠政府低保金维持,符合救助条件。卓尼县检察院启动司法救助联动机制,会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新源县检察院,联动对金某某进行国家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2万元。(卓尼县检察院)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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