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峰区人民检察院综合运用诉前磋商、跟进监督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
2023年8月,西峰某大型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擅自将该住宅楼约60㎡的地下室改造成职工食堂,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烹饪食品。经了解,该地下室消防设施不健全,食堂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餐饮的服务人员无有效健康证明,物业公司也未对相关人员进行消防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该院紧急制发《磋商函》,与各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责令该物业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落实整改措施。该院与区消防救援机构建立《消防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设立“火焰蓝+检察蓝”消防协作工作室,构建形成“检察监督+消防监管+安全治理”工作模式。 (陈蓉霞)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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