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门市检察院 “亮剑”水生态环境保护

发布时间:2024-09-09 01:13:13     来源:甘肃法治报

今年以来,玉门市人民检察院在常态化开展“河湖清四乱”专项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延伸办理违规取水、用水公益诉讼案件,切实提升水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工作质效。

今年3月,该院结合行政机关在治理违规取水、用水问题过程中存在的难点堵点问题,主动与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接,联合督查、分析研判,发现违规取水点5处,取水许可证过期问题线索8条,遂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

玉门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才表示,“玉门地处河西走廊西部,年均降水量仅为60毫米左右,玉门市检察院将持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以保护水生态环境为己任,杜绝一切破坏水生态环境的问题发生。”(玉门检察)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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