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陇西县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张某某职务侵占一案时,通过追赃挽损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23万余元,护航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为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促使犯罪嫌疑人真诚悔罪,承办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详细阐明其利用职务便利造成被害公司损失的社会危害性,同时充分说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内容及法律后果。最后,张某自愿认罪悔罪,并主动退赔了全部损失。
下一步,陇西县检察院将继续以“检察护企”专项行动为抓手,最大限度帮助企业挽回经济损失,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丁洁)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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