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岷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开展预防社区矫正对象再犯罪教育宣讲活动。宣讲中,检察官以“服从矫正监督管理,杜绝违法犯罪撤缓”为主题,结合具体案例,阐述了法律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在缓刑考验期内因重新犯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情节严重、违反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撤销缓刑情形,深入剖析了每起被撤销缓刑案件产生的原因,给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同时,对社区矫正对象应该遵守的报告、执行地变更等规定及在社区矫正监督管理中的训诫和警告情形进行了逐一解读。 (李胜民 李可东)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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