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乐县人民检察院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项举措推动民乐检察理论研究工作有序开展。
民乐县检察院树牢对检察研究工作的正确认识,结合检察工作特色开展研究。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领导牵头,部门负责人、员额检察官带头开展“大调研”,主动邀请法院、公安、司法行政机关以及律师协会开展交流会,全方位、多角度吸收法律实务界理论研究成果和经验,进一步形成理论共识,增强理论认同 。
结合检察实践,围绕办案进行研究,把基础理论研究和业务应用结合起来,鼓励和引导检察业务骨干针对办案实践中的难点、热点问题,创新领域进行引领开拓,善于发现、分析、总结问题,将研究思维融入办案实践中,准确把握检察理论的重点,努力为检察实践提供更多高质量的理论产品。建立调研考评机制,根据检察官的数量和特点,把调研课题分解到各办案组,将调研工作完成情况与年度绩效考评相结合。同时,注重检察理论研究人才的培养,加强对青年干警的“传帮带”,从而培养出检察业务骨干,推荐入选全市、全省检察理论调研“人才库”。 (民乐检察)
责任编辑:赵彦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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